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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12
月1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2
年12月1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十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5名,张龙董事委
托蔡瑞雄董事长、谢康独立董事委托马晓茜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
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投资建设广州 LNG应急调峰气源站储气库
二期工程项目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
名,7票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天然气应急调峰和储气能力,提高公
司自主气源组织能力,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粤海(番禺)
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 LNG应急调峰气源站
比例30%,其余资金通过贷款等方式解决。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州 LNG应急调
峰气源站储气库二期工程项目的公告》。
二、《关于通过参与设立低碳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决议》
(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加快新能源业务发展,促进公司实现“十四五”规划目
标,同意公司及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新能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人民币 11亿
元和 1亿元参与设立广州穗发绿色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同意公司及新能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属下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广州绿色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合伙人共同签署《广州穗发绿色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此次关联交易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公司董事会授权经
营班子办理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事宜。
广州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
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不存在需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低碳产业基金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关于通过设立公司投资发展部的决议》(应到会董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并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司资本
及能源产业链优势,同意公司设立投资发展部。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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